随着审判流程公开、司法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的一体建设的整体推进,对于法律文书规范化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大通法院在总结以往文书评查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四个方面的评查工作,构建一张严密的法律文书质量把关“网”,确保了裁判文书的质量,为司法文书公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文书样式、用语、字体、字号、排版格式等标准严格要求办案法官,确保法官在文书制作的每一个细节上必须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实行庭长把关,主管院长复核的审签机制,把法律文书的出错率和绩效考核挂钩,标准明确、层层把关,抓好文书质量。
二是强化以阅卷为基础的裁判文书点评制度。要求评查案卷的法官要对案情有全面的掌握,结合案情进行分析和点评,不能只评查裁判文书的格式是否规范,还要评查裁判文书中案情关键点的表述是否准确贴切,说理部分是否透明清晰。通过评查点评使承办法官对于相关标准和评查结果能够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使法官的裁判文书既能通俗易通的阐明法理,又能清清楚楚的说明事理。
三是建立案件分类评查制度。随着案件数量和难度的陡增,近日我院先后调整三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审监庭,结合我院受理案件的类别情况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尤其是对于离婚、婚约财产、抚养费、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借款合同、故意伤害案件等多发性案件由专人专项负责,提升了评查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化水平。
四是有效运用自查和普查相结合的督导机制。自查主要将各个庭室的负责人对于本部门法官的裁判文书进行评查纳入了庭长日常考核内容,要求庭长对本部门法官的裁判文书进行初评,对于不规范的地方进行及时的修改更正。普查时审监庭在月、季度的评查中通过评查通报对全院案卷的评查情况进行详细的通报,做到了一案一评议一整改,要求各个承办法官按照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及时全面的整改,提升了承办法官改进文书制作水平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