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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促进作风转变 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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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生栋  发布时间:2014-05-05 08:58:47 打印 字号: | |

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衙门庄法庭“五一”前受理的李某等人诉肖某买卖合同、追索劳动报酬、运输合同纠纷十六件案件全部审结并部分执结,在当地群众中得到了好评,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13年5月份,肖某承包了位于本县朔北乡代同庄村的砖厂,因其自身管理经营不善等诸多因素,肖某在欠部分砖厂农民工的工资、开出部分砖票后未拉走砖、未给付部分运费的情况下,于同年11份跑回甘肃永靖县老家。衙门庄法庭前后受理十六起诉肖某的案件后,法庭工作人员深入群众中了解到原告方因肖某已跑回甘肃老家查无音讯,要不回砖款情绪比较激动这一情况后,及时将该砖厂现有的30余万块砖全部查封,耐心细致的向原告方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得原告方的情绪得以安抚。并先后多次到肖某老家甘肃永靖县,跋山涉水,翻山越岭送达相关法律手续,调取有关证据材料,夜间办案,对肖某的行为及做法进行了批评教育,肖某被我们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感化,同意调解达成协议。

案件审结生效后,衙门庄法庭工作人员又利用节假日时间加班加点,风餐露宿,顶着烈日庭长带头给当事人搬砖,仅用了4天时间将查封的30余万块砖及时的分发给了原告方,原告方对法庭调解的结果和及时的清结很满意,并对我们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接了地气,应了民意,积极践行了群众路线。

责任编辑:仁钦达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