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虽然天气晴朗,但还是比较寒冷,这天我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官冒着初冬的严寒,在多林镇下浪加村的村委会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某等四人分别不服大通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案,该案中除原、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五名证人出庭进行了作证,庭审历时三个多小时,庭审结束后当地群众对行政案件进行巡回审理表示高度赞扬,认为之前还从未见过行政机关坐在被告席上打官司的场面,希望以后将更多的行政案件拿到就地审理。
这是我院就行政案件初次进行的巡回审理,该案的审理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还起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教育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为搞好今后的行政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