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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完善及科学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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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燕  发布时间:2014-11-28 17:03:56 打印 字号: | |

随着人民法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审判管理的重要作用日益体现。建立司法统计指标体系是深化审判管理的重要措施。司法统计指标体系是法院制定各项工作措施的"风向标"和"指挥棒"。

近期,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随之下发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的若干规定》,规定中对以往三项基础指标中的两项做了权重上的调整,将以往公正指标的权重由40%上调至45%;效率指标由30%下调至25%。

除了权重上的微调,新的评估指标还分为基础指标22项和强化指标17项内容,这些指标的完善,使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评估更加科学,体现了对加强司法公开的力度和决心。

质效评估体系指标的基础指标和强化指标由原来的29项增加为39项。这39项指标涵盖了从立案、审判、执行、到事后监督的各个环节。新指标覆盖面更广,对于法院审判工作的评价更公正,更客观,更科学。

大通法院也会积极学习新的质效评估体系,按照新的“指挥棒”,继续把我院审判工作做得更好。

责任编辑:仁钦达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