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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审判绩效考核呈现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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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远萍  发布时间:2014-11-28 17:13:2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办案效率,大通法院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更新观念,创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以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作了大幅度的改革,将年度考核制改为季度考核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司法效能。

我院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四大环节流程中,融合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管理、涉诉信访、文明创建、党建工作及综合治理等工作的落实和考核。既有对部门的考核,也有对个人的考核,在着重对审判业务人员考核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综合部门人员的考核项目。

我院针对部门和干警的不同特点合理设置各项考核指标,对审判业务部门侧重审、执工作的29项绩效指标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对综合管理部门则侧重于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管理效率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力求做到考核要求与实际工作相吻合。且对考核各项数据认真核实,做到奖分有据,扣分有理、公开公正、切实提高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同时定期向干警通报各自工作的完成情况,做到考核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季度绩效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是实现绩效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我院对岗位目标的不同,按照工作职责逐项分解分值,以实绩论英雄,靠数据排名次。通过每个考核周期全面、客观、公正、动态的排名,使全院干警能够准确地找准自己的基础名次及动态变化,体现了被考核部门、人员的进步与退步。真正地起到了鞭策促进作用。同时,年终绩效综合考核名次作为各部门、全院干警的评先、评优、提拔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了绩效考核的引导功能。

新的考核办法实行以来,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得到充分调动,办案质量、效率也得到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仁钦达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