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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扩展诉讼服务中心收费窗口业务
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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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炳德  发布时间:2014-12-08 10:55:10 打印 字号: | |

大通法院为便利当事人,也为规范案款的管理, 将与当事人有关的诉讼费、案款等收、支业务全部划归诉讼服务中心收费窗口,该窗口在原来收取全院(不含四个法庭)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的基础上,增加了刑事案件罚没金的收取、刑事案件、民事案件随案执行案款的收支、执行案款的收支以及包括法庭在内的全院案件受理费的收取和退付任务,也改变了原来收费窗口只开票据不收钱、由当事人自己到银行缴纳的做法,现在窗口开票,窗口收款。收费窗口业务量增加,服务人员也由原来的1人增加为2人。2014年1月-11月该窗口收取案件受理费2353笔,累计金额为1 092 081.50元;退受理费1297笔,累计金额为333 863元;收取罚金 681 500元;收取案款589笔(不含转帐),金额为3 849 251.14元;支付案款385笔(不含支票),金额1 688 540.44元。

收退费窗口的职能是为当事人的缴费、缴款和退费、领款提供便利,因为案件受理费、案款等涉及全院各法庭、各业务庭,为了工作的有序进行,也便于当事人在窗口统一缴纳和领取,工作人员在窗口全天候服务,遇到问题也会想办法解决。有时候网络不稳定对机打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但窗口工作人员手工为当事人填写发票、事后机打,不嫌麻烦;有的当事人缴纳费用时不够或者没有零钱,窗口工作人员先行垫付,确保当事人顺利办理事项;还有的当事人赶到法院时已经下班,窗口工作人员加班为当事人办理业务,从无怨言,方便当事人就是我们的职责。

该诉讼服务中心收退费窗口在与当事人、各业务庭、院财务及银行的交往中,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服务,虽然完成的是当事人缴费、领款一项工作,但为全院案件诉讼、执行、保全程序的顺利、有序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仁钦达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