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某(男)与王某某(女)离婚纠纷一案,本庭经过了解,原告王某某(男)是个上门女婿,在入赘到王某某(女)家之后,一直任劳任怨,对家庭负责。但双方发生矛盾后,王某某(女)起诉要求离婚,经调解撤诉。后王某某(女)远走他乡务工,不回家。至王某某(男)无法容忍妻子不回家的行为,无奈将妻子起诉要求离婚,提出要给付150000元的赔偿,否则将王某某(女)及其父母全都杀死来解心头之恨。鉴于原告王某某(男)情绪激动,诉说时眼含热泪,身体颤抖,主审法官耐心听取了王某某(男)的倾诉后,一边安抚王某某(男)激动的情绪,一面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似兄妹间的感情来说理,并将其妻子叫来劝说,最终使双方认识到了各自不足,表示好好珍惜家庭生活、关心孩子成长,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祝他们一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