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积案中,经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刚购买了夏利N3轿车一辆。后经查询,该车系被执行人所有,我院要求被执行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财产申报,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次日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停放在长宁镇新桥路口的夏利N3轿车予以扣押。执行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向被执行人出示完证件后,在给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文书时,被执行人直接将法院文书甩在地上,欲驾车逃离,执行局干警迅速拔下车钥匙,将车扣押。在将该车扣押到法院后,被执行人家属将所有案款和迟延履行金全部交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积案的相关通知,我院执行局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线索,加大力度,快速出击,至今已清理积案共7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