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大通法院开庭审理李某某、赵某某、王某某等10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赌博等多项罪名一案。
由于该案人数多,罪名多,羁押场所又分为湟源、大通等地。为了当天能开庭审理完此案,当天清晨7时,法警队押解小组就分别前往羁押场所押解被告人。法院所在地区由于道路施工,公路封闭,押解车辆无法到达法院,需徒步押解被告人走很长一段路,给押解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风险,法警队现有警力无法保证押解路途安全。法警队在接到刑事审判庭的开庭派警通知后,积极与驻地武警中队联系,得到武警中队领导大力支持,按排8名武警战士担任外围警戒任务。法警队为了这次押解任务,共预备了2条押解路线,都经过仔细勘查。制定了周密的庭审保障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从对各被告人搜身检查、戒具佩戴、押解行进、登车途运、庭审值庭、外围警戒以及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进行周详部署,确保了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5日9时,各押解小组按时将各被告人押解到审判庭后,前来旁听的被告人家属立即情绪激动,围在审判庭门口大声喧哗,警戒组立即上前实施警戒任务,并疏导家属及旁听群众接受安检组的安全检查。围观群众情绪逐渐稳定下来,接受安检后,进入审判庭参加旁听,庭审工作结束后听从法警指挥平稳离开法院,此次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