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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定位,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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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昕雨  发布时间:2014-12-09 15:18:26 打印 字号: | |

自从进入法院,从事行政庭书记员工作以来,我有诸多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书记员,要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书记员的工作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法院审判权的行使和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所以书记员一定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优良的职业道德修养,才能保证依法办事、秉公办案。

其次,认识到法院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整个诉讼活动中,有大量的工作需要书记员去做,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如询当事人、评议案件等,都需要依靠书记员的协助,通过记录工作使其变为有形材料,并以此体现整个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其工作的好坏,对能否保证案件质量有直接的影响,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书记员工作,也就没有审判活动。

第三,书记员一定要有不断学习的精神。法院书记员不但要求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而且要具备较强的能力。书记员要有敏锐的观察力、较强的记忆力、迅速的反应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自控能力和良好的注意力。而这些能力不是一个人生来具有或者是能一气呵成的,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锻炼而来,所以书记员要不骄不躁、有慎多思、自省自控,不断完善自我,以配合法院司法工作。

责任编辑:仁钦达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