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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调解好处多,握手言和案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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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孝生  发布时间:2014-12-09 15:24:17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1月20日,马某因为放牧被护林的赵某斥责,双方发生口角,相互推搡,事后派出所调查取证鉴定,赵某未见轻微伤,经派出所调解,双方对民事赔偿部分达不成一致。马某认为根本就没打赵某,赵某则出具了医院八千多元的住院发票。

受理本案后,应双方当事人是同村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便于矛盾及时化解,审判法官在最短时间内拟定一调为主的思路。首先从派出所调来了案卷材料,了结掌握案情;二是邀请两委班子参与调解;三是兵分两路,将马某带到隔壁办公室,从法律角度给他讲道理,告诉他赵某的赔偿是合理的,他理应赔偿;另一拨则从同村村民、乡里乡亲角度以及他住院治疗用的药与打伤无关的现实,希望他能让步。最后审判法官又将双方聚在一起,提出折中的调解意见,马某赔1800元,双方皆表示基本上同意。最终再一次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马某在五日内一次性赔偿赵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800元。赵某放弃其他赔偿要求,双方表示不再就此事发生其他争执。至此,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责任编辑:仁钦达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