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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快速帮农民工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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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利钢  发布时间:2015-01-22 17:02:04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月8日下午,本院长宁法庭顺利审结首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处理五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从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到10时10分五原告拿到劳务工资,只用了40分钟,并且使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5月30日,被告李某雇佣原告刘某等五人前往位于青海省果洛州花石峡的一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被告李某应支付原告刘某等五人劳务工资共计16800元,但被告于当日仅给付了原告刘某等五人部分工资后,尚欠7800元未付清,双方经口头约定被告于2014年年底付清余下工资,但此后被告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付。无奈之下,五原告于2015年1月7日向本院长宁法庭起诉,长宁法庭依法受理后,认为此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属于争议不大的给付之诉,决定适用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

审理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及快捷的处理方式都非常满意,纷纷说:“希望今后有更多的诉讼当事人享受到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程序带来的便利”。通过这五个案件可以看出,小额诉讼制度简便、快捷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下人民群众对于案件审结效率和便捷新的司法需求。同时,小额诉讼制度也体现出当下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紧迫性、必要性。

责任编辑:余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