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大通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在认真总结过去审判管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大通法院《2015年岗位绩效考核奖惩实施细则》中关于审判和执行岗位(业务岗)人员的考核计分标准部分的内容。分别对案件数量和质量与效率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此次考核项目的完善新增了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规定,要求凡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进入数字法庭进行庭审同步全程录音录像,记载庭审全过程。对还原庭审面貌以及监督庭审活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考核也对“法官六进”活动提出了要求,鼓励全院法官走出法院,走进社区、乡村、企业、校园、机关、军营,主动服务,答疑解惑,调解纠纷,为大通法院法治宣传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经过我院多年绩效考核的规范运行,我院绩效考核各项指标成绩越来越好、越来越精细。在2014年度西宁市辖区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评估考核中,我院审判公正、效率、效果三大指标以88.73的分值位列第一。过去的工作经验和成果表明,审判管理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已经成为评价案件公正、效率、效果的体检表,新的考核细则必定会更好的发挥其作用,激励、引导、规范和监督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促进司法公正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