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2日,我院对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审理、宣判,被告人蒲国林、陈仲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我县是危险驾驶罪高发县之一,春节将至,走亲访友,盛情款待,饮酒是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也为危险驾驶留下隐患。为给酒后抱有侥幸心理驾驶车辆的人们,有一个警示、教育的作用,我院对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审理、宣判,并邀请电视台进行报道,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危险驾驶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