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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被评为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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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仁钦达娃  发布时间:2015-02-28 14:55:08 打印 字号: | |

刚刚过去的2014年中,我院在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将本院新闻宣传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依托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本院官网、微博等自有媒体开展了扎实的司法宣传活动,为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我院被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我院办公室副主任瓦世英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领导重视,工作措施扎实有力。我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大通县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院党组对新闻宣传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后从七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了宣传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并明确了五项措施和对宣传信息工作的投入保障;二是在院办公室内设了宣传信息科,明确了职责和任务;三是建立了信息员队伍,全院有专职信息员5名,兼职信息员15名;四是对宣传信息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制定了月通报季度考核制度,即对每个部门每月宣传信息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季度对宣传信息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年终一次性对四个季度考核结果汇总定局;五是实行宣传信息月例会制度,每月5日前召开全院宣传信息工作例会,通报部门及信息员工作绩效,并排名;六是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对新闻发布工作做了安排;七是突出重点,科学设置考核目标,将外宣、调研论文发表采用及微博原创转发作为宣传信息工作的重点考核分值。通过以上措施在全院上下营造了“全员参与、人人动笔、个个都是宣传兵”的大宣传格局。

加大投入,写作水平不断提高。我院切实加大对宣传工作的支持力度,投入20多万元资金采购了高清摄像机和照相机,确保为每位信息员配置一台新闻宣传照相机,为新闻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较好的物质保障。派专职信息员参加省高院组织的新闻宣传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宣传干警的写作能力、投稿技巧、摄影技巧,实现了硬件设施上档次、写作能力上水平。

严格把关,新闻宣传卓有成效。院宣传信息科对新闻宣传稿件从采编、审核、投稿都作了明确规定,本着“内容真实、语言精炼、及时有效”的原则,坚持突出法院主要工作,狠抓稿件质量和数量。全年在各类媒体发表信息1414篇,其中省市报刊宣传42条,省市县广电28篇,各类网络415篇,微博转发及原创929条。

责任编辑:余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