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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通法院强调:信息宣传要主动、鲜活、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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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光煦  发布时间:2015-03-10 17:30:15 打印 字号: | |

39日下午,大通法院在四楼会议召开2月份信息宣传工作通报会,会议由邢明院长主持,全院各部门负责人和的信息宣传员均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我院信息科负责人瓦世英主任就2月份我院信息宣传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本月的信息宣传态势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探讨,一是提高稿件质量的方法和途径;二是对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三是信息的搜集和整理渠道不够宽。

会后,邢明院长就信息宣传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每一个信息宣传员要用“脑”用“心”,把信息宣传工作重视起来,不仅要把司法工作做好,还要把我们工作中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举措和公平正义理念通过信息宣传更加主动的传播出去,要敢于表达,善于表达,让当事人看得出,听得见,感受的到;二是信息宣传的形式要鲜活,宣传方式要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崭新的宣传媒体和平台,要以影像、声音、图片、漫画等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宣传报道,让受众群体喜欢看、乐意看、看得懂、记得住;三是宣传报道要有实质内容,要言之有物,抓住重点,牵住“司法为民”和“公平正义”的牛鼻子,把我院司法工作中更多的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认可的诸多举措发掘出来,传播出去,让更多的当事人明白知晓,得到实惠,不要搞空洞无物,口号式的宣扬和报道,要尊重舆论宣传用事实说话的规律和精神。

责任编辑:余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