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我院执结一起本县长宁镇新添堡村相邻关系纠纷案,解决了长达五年之久的邻里纠纷关系,确保了申请人春播生产和邻里的和谐稳定。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常某系邻里关系,但双方均未处理好此种关系,常因琐碎小事相互谩骂有时甚至拳脚相加,造成了双方当事人不同程度的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为发泄不满被执行人在申请人巷道通道口设置障碍物阻碍申请人通行,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申请人向本院起诉后,本院判令申请人常某清理障碍物,保持大道巷道通畅,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申请人李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受理后我院执行局认为此案事态比较严重,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及时组织执行干警执行此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采取法、理、情交融,讲、导、劝相结合的方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和社会和谐方面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不同的说理调解,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说理,被执行人明白了处理好相邻关系的重要性,同意配合法院的执行人员清理巷道内的障碍物。
在执行干警的参与下,被执行人主动清除了障碍物。此案的圆满执结,一方面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为我们执行乡邻关系案件汲取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