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是西宁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也是大通县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根据大通县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共建乡村学校少年宫的通知》精神,我院与向化乡中心学校少年宫为结对共建单位,为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深化“三基”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支持向化乡中心学校少年宫建设,更好的发挥文明单位在完成未成年人“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中的助力作用,我院积极开展了与向化乡中心学校的结对共建活动。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了共建活动目标。按照“支持教育、关爱学生、奉献社会、传承文明”的工作目标,我院携手帮助向化乡中心学校少年宫建设,整体推进向化乡中心学校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副院长马成彪同志先后两次到向化乡中心学校开展调研,与学校领导座谈,掌握了学校的基本情况,明确了共建思路。
三是我院与向化乡中心学校签订了共建协议书。
四是我院成立了共建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邢明任组长,副院长马成彪任副组长并具体负责共建活动,并指派院政治处副主任吴光煦为共建活动联络员。
五是制定了共建活动方案,从2015年5月下旬开始实施共建任务,主要是给向化乡中心学校提供经费扶持、物资支持、法律人才支援,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独特优势,送法进校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使在校未成年人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使他们在社会的关爱和帮扶下健康成长,成为“四有”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