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谢某某年已8旬,平时脾气暴躁,不善沟通,为家务琐事经常与老伴吵嘴打架、夫妻关系长期不和,女儿谢某某护母心切,每当老两口发生激烈冲突时,便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居住生活,长此以往,老头因无人照顾,对女儿产生了怨恨,对老伴的怨气撒在了女儿身上,多年来谢某某以女儿未尽赡养义务为由,跑到有关部门告状诉苦,致使女儿的声誉受到损害,从此父女反目成仇、不相往来。近日谢某某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其女每月承担赡养费2 000元。
办案法官接到原告的诉状后,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这起看似简单的赡养案件,其实包含了许多家庭矛盾和亲情隔阂。据了解,原告并不缺钱,但出于对女儿的不满和报复心理,表面上才提出索要赡养费2 000元的诉讼请求。法官洞悉这起赡养案件的实情后,即召集父女俩进行了调解,在调解中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讲解了有关法律规定,经过长时间苦口婆心的劝导,这对父女冤家终于解开心结,最后女儿答应每月支付父亲赡养费600元,父亲也欣然同意,吵闹多年的父女情仇终于在法官的谆谆劝导下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