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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司法改革体制下
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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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海燕  发布时间:2015-07-06 09:43:43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新形势下司法工作成为了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诉讼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出来。如何通过科学规范、卓有成效的诉讼服务,引导并改善人民群众的诉讼能力和诉讼体验,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是诉讼服务工作肩负的重要任务。在新时期的影响下法院将原有立案大厅统一整合为诉讼服务中心,在规范立案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诉前调解、速调速裁、查询咨询等各项功能,成为了人民群众接触法院的‘第一门户’,也成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将深刻影响着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一、司法改革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立

  诉讼服务贯穿于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乃至诉前、诉后延伸工作的全过程中,体现在法院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每一次接触中。但未直接涉及审判权与审判工作,只局限于审判工作以外的事务性工作领域。是在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及诉讼程序法框架体系下运行的法律服务机制。大通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重大历史任务和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以方便群众诉讼、保障诉讼权利实现,促进公正与效率为目的,我院于2013年初在立案庭的基础上设立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职能是以:咨询、查询;公告及法律宣传;立案审查及风险告知;诉讼费用、案款收支;司法救助;司法鉴定;信访及再审审查;集中送达;速裁等各项工作为主要职能。

  大通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设立具有五项功能:一是细化与强化便民增效功能。通过为当事人提供导诉、查询案件、代收诉讼材料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把分散的审判事务管理工作集中到了诉讼服务中心;二是缓冲与化解诉讼矛盾功能。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减少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和不理解,缓解了对抗情绪;三是权立与维护司法公信功能。成立诉讼服务中心提高了诉讼服务人员素质,也端正对外接待工作作风树立公开、公正、文明、高效的法院形象及司法公信力;四是集约与监督事务工作功能。诉讼服务中心在当事人和审判人员之间架起沟通交流的桥梁,通过统一的诉讼服务标准加强了对外诉讼服务的管理,实现了对外诉讼服务的标准与规范化;五是辅助与参与决策功能。将诉讼工作中遇到的和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提出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和情况分析。

二、诉讼服务中心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基本情况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有对内与对外两个目的,其对外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实现;方便群众诉讼,简化诉讼程序,减少诉讼成本以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和诉讼程序的信赖。职能为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材料收转、查阅卷宗、法律援助、绿色诉讼通道、信访接待、12368诉讼服务热线、纪检投诉、诉前调解(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立案接待。对内是剥离审判工作的事务性工作,纯化司法审判权的重点工作,增强法官审判工作的专业性,服务审判法官的同时提高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效率化,从体制和机制上保障司法高效运行,其职能是评估拍卖变卖、司法鉴定、移送卷宗、司法专邮、保全提示、信息化建设、内部协调及其他职能(与诉讼服务有关的)

  我院目前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置,设主任1名职责是负责诉讼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及案件的分流(现兼任信访室工作);设置两名副主任1名负责立案审查工作;1名负责速裁组、送达组工作。

  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设置导诉台1个配备2名法警,其职责为来访群众和当事人进行接待、引导,根据来院人员的目的,将其引导到相应的区域,办理具体事项并担任着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联系工作;设置立案审查法官1名(兼任副主任负责立案审查工作。),2名书记员,主要负责民事、刑事、执行、再审、信访案件从受理、审查、审批至立案的全程服务,对符合法律规定当场立案;对于立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并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说明不能立案的具体原因告知当事人解决问的途径。;其次询员由立案审查书记员兼任,其职责是接听诉讼便民服务热线12368接听诉讼群众电话,具体并准确地完成当事人的在线服务咨询事项。设置收费、退费干警2名其协助完成接待窗口中收费、退费的工作。

速裁组,配备3名法官(1名兼任副主任负责速裁及送达工作),3名书记员(1名兼任信访室书记员),职能是根据简便、灵活、快捷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和简易审理程序便利功能,承担本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和快速审裁职能。

送达组配备2名司法辅助人员、2名司机,分为2组;职能是在遵循合法、便捷、有效的原则完成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办理有关诉讼文书送达事务。

三、诉讼服务中心的运行效果及问题

1、窗口工作是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工作平台,服务内

容很多,包括对当事人诉讼引导、咨询、立案接待、审查、查询、交退(款)费、信访、司法救助、鉴定、显示屏公告宣传等,既包括对内的相关业务衔接,也包括、再审审查等各种便民服务;立案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大类案件的审查登记、并登录数字化法院应用系统登记案件情况并制作电子卷宗,案件的繁简分流及转交;收退费包括全院的诉讼费的收取和退付、执行案款的收支以及罚没款的收取。2014年,窗口审查受理各类案件1718件;接待案件查询476人次,接待各类咨询4117人次;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收取2353笔共计1130 653.50元;罚没金收取695 500元;案款收取616笔(不含转帐)共计4191 623.14元,退诉讼费1372笔共计360 578元;司法救助40件(其中免交诉讼费192 397元;司法鉴定52件);涉诉和非诉信访案件30件;登记、转交“三代”案件16件;视频公告及宣传条96条,制作、发放诉讼指南彩页500册。2015上半年审查受理各类案件1 255件;接待查询案件324人次;接待各类咨询786人次,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收取2075笔共计1630 814.5元;涉诉和非诉信访案件19件;登记、转交“三代”案件12件;视频公告及宣传条65条,制作、发放诉讼指南彩页467册。近年来,由于院领导的严格要求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窗口作风和服务态度得到很大提高,工作纪律得以加强,逐步改变了以往的散漫随意性。

2、诉前集中送达工作。2014年,送达组累计送达各类民商事案件诉讼材料839件,开庭传票53次及三代案件16件。经送达化解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20件。2015年上半年送达各类民商事案件诉讼材料634件,开庭传票24件、三代案件12件。经送达化解未入诉讼程序的案件11件。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为了更方便当事人,要求案件将同步录入,将送达完成的案件一一录入数字化法院应系统内,给送达组提出一个更高的要求需在5日期限内送达完毕,为解决该问题送达组集中力量将案件在5天期限集中送达,并确认送达地址。总之集中送达使审判员从诉前送达的繁琐事务中得到解脱,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存在的问题:送达组人员缺少,案件送达需及时,有时因被告人不在家、外出打工等众多原因存在突破5天的现象;需要院领导决策完善送达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加送达组工作人员配备,同时也要加强细节督促。

  3、速裁组工作。2014年,速裁组审理案件249件,其中诉前保全12件,保全金额为119万余元,小额诉讼84件,标的额66万余元,平均审限11天。2015年上半年,速裁组审理案件189件,其中诉前保全5件,保全金额为24.7万余元,保全物品4484吨大煤;小额诉讼程序案件116件,涉及案款89.2342万元。速裁案件最大的亮点就是调解率高。存在的问题:速裁法官目前主要是返聘的老法官,老法官办案普遍存在能调难判等现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步子不够大。其原因和人员配置有很大关系。

4、信访及再审审查工作。2012年信访专职人员退休后信访工作由原有编制立案庭庭长兼任,在院领导的带领下,信访室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信访及再审审查工作顺利开展。2014年信访案件30件,2014年底将30件全部办理完毕,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向信访当事人一一答复,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的工作目标。2015年上半年信访案件19件其中非诉信访14件;涉诉讼信访5件(申诉案件2件,检察监督1件,检察建议2件),每件信访案件都将登录信访系统登记备案,并每月报县政法委、信访办。2015年初完成了2014年的3件涉及执行的信访案件司法救助工作,救助资金共计92 000元。并将1998年至2009年的300多件遗留信访案件、执行案件卷宗整理归档完毕。

四、诉讼服务中心运行机制优化措施

 目前从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来看,虽然由于硬件设施、人员条件等限制,但诉讼服务中心基本运行良好,一是对外服务于当事人的目标基本已经达成;二是对内服务于业务庭而言,我们的诉前送达工作让审判员从送达的事务性工作中得到了解脱。三是缩短案件审限对提升绩效发挥了作用;四是速裁组的工作对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化解纠纷,减轻审判业务庭压力发挥着很大作用。但从院领导设想的大立案、大调解,对外一站式服务于当事人,对内完成全部的审判事务性工作让法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审理案件的角度来讲,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两年的运作与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更好地体现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性。

  (一)领导高度重视、庭室负责、合理分工,促进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开展。从各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来看,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于2013年初,起步还算早,已试运行2年多,其今后的发展仍需要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尤其在司法改革大背下最高人民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院将借此机遇加强该中心的规范化建设。院领导对诉讼服务中心的运作上打破旧习惯和各方面的阻力,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涉及全院许多庭室,许多工作需要协调和衔接,从其他外地法院情况来看,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是由副院长兼任,便于衔接协调,遇到新问题便于随时研究决策,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由原有编制立案庭庭长担任,要负责接待、咨询、查询、接待信访的当事人,分流案件,处理送达方面的事、部分案件审查等工作,很难专心于一件事情。如果副院长兼任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各负其责就没有推卸的余地,有助于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开展,提高诉讼服务质量,所以,领导的重视是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核心。

(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服务规范化

水平。一是健全完善中心的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言行举止,立树“公正、廉洁、为民、高效、服务”的良好形象。二是完善中心与庭室之间的衔接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完善群众意见反馈制度畅通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听取群众意见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最大限度的凸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亲民、便民职能。

(三)加强宣传,强化沟通联系,提高服务社会化水平。

目前信息化的社会,要求我们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诉讼服务中心分流纠纷、化解矛盾等职能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中心职能的了解,完善服务沟通方式,通过显示屏、宣传册、咨询审查告知、上门送达、巡回办案、简报、调研论文、司法建议等方式完成岗位目标的宣传工作;积极推动构建“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社会全员参与”的诉讼与非诉讼调解衔接机制等,扩大社会化参与度,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五、加强诉讼服务中心队伍建设,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一个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便民窗口。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是在原有立案厅基础上设置的诉讼、服务中心,其人员编制是原有立案厅人员编制,存在人员不足问题,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人员年龄在45-60岁人员占诉讼服务中心人员60%,随着信息化,数字化及同步录入的要求,制约着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开展,为了促进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群众,诉讼服务中心应设置人员配备情况:设主任1名职责是负责诉讼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及案件的分流;设置两名副主任1名负责立案审查工作;1名负责速裁组、送达组工作。

   立案大厅一站式服务应设置导诉台2个配备4名法警;设置立案审查法官3名,设置咨询员1名;设置收费、退费干警2名。速裁组应配备2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承担本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和快速审裁职能。 送达组应配备3名司法辅助人员、3名司机,分为三组;完成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办理有关诉讼文书送达事务。

  从我院现在的人员配备上与应配备的相比,我院在近期2年多的工作开展中,克服了种种困难,使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有序的开展,但也制约着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总之,要实现诉讼服务中心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工作目标,对外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对内为审判员通过繁简分流、完成送达审判事务性的工作减负,诉讼服务中心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是非常必要的。
责任编辑:余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