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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百里路上化纠纷,假日法庭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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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连梅  发布时间:2015-08-12 09:03:45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市法院开展的“躬下身子,立起公信”司法实践活动,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我院塔尔湾法庭应当事人要求前往海西州天峻县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退还彩礼案件。

   2014年3月份,刘某某与周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举办了结婚仪式,并领取了结婚证。2014年12月份,由于琐事双方发生矛盾分居生活。结婚时,刘某某给周某某送了彩礼67000元及黄金项链一条、黄金耳环一对。2015年7月,刘某某向我院起诉与周某某离婚,并要求周某某返还彩礼及黄金。案件受理后,我庭干警根据刘某某提供周某某的地址进行送达,到达之后得知被告周某某不在该地生活,在海西上班已达半年之久,经过多方打听得知被告周某某父亲的联系方式,遂与被告周某某的父亲取得联系,其称周某某由于工作关系及路途遥远无法前来解决此事。承办人及时与刘某某沟通,刘某某提出了调解意见,并要求我庭干警前往海西尽快解决此事。由于工作繁忙在不影响工作日工作的前提下,我庭干警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踏上寻找当事人之路。

  2015年8月1日,我庭干警驱车前往海西在海西某兄弟法院的协助下找到被告周某某,周某某表示愿意调解解决此事,承办人在充分核实案件基本事实后,详细询问了周某某的意见后进行背靠背调解,并与刘某某及时取得联系将周某某的调解意见反馈给刘某某,听取刘某某的意见,经过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自愿离婚,周某某当即表示同意给刘某某返还25000元彩礼。
责任编辑:余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