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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视法律转移财产 身陷囹圄主动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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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占杰  发布时间:2015-08-17 14:50:4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大通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对转移财产的案外人祁某拘留15日,慑于法律的威严,其家属已履行了全部案款25万元,使该案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物权纠纷一案,大通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杨某应当于2015年2月10日前给付申请执行人赵某现金25万元,承担诉讼费5050元。因逾期未履行,申请执行人赵某于2015年3月10日向大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也未报告财产。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但已于申请人申请执行前转移,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而且经法庭多次传唤不到庭。被执行人及其两个儿子言语威胁法院工作人员。针对这种情况对被执行人杨某依法进行了拘传,但拘传后被执行人杨某装疯卖傻,一时间执行陷入了僵局,执行局干警及时对该案进行讨论,调整执行思路,就从转移银行存款着手。经查银行存款是被执行人杨某与其小儿子祁某从银行提取并转移的,对此依法将案外人祁某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该案的执行,有力的震慑了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违法行为,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余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