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组,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解决了一件标的达214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人大通县国开村镇银行与被申请人青海好朋友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关系融洽,为了企业发展,被申请人于2013年7月份向申请人借款300万元,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不讲诚信,以种种理由推托还款。无奈之下,申请人多方查找被申请人信息,根据信息情况,申请人提出诉前保全,大通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后,承办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特事特办,及时裁定冻结被申请人账户资金214万元。后经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并及时解除冻结措施,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借款214万元,此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