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执行连环案,三角债务巧化解
发布时间:2015-08-19 14: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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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通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债务连环案。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祁某某买 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于2015年7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祁某某给付欠款48885元,并要求承担本案执行费。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被执行人三日内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执行局工作人员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后,欲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得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被执行人祁某某、案外人李某某原系朋友关系,三人之间因买卖虫草互负三角债而产生积怨。执行人员在征得案外人李某某的同意后,通知三人到执行局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促使三人达成协议,即被执行人祁某某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欠款21680元,余款27205元因申请人、被执行人、案外人三人互负三角债折抵。被执行人分两次缴纳案款21680元,缴纳执行费633元,案款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