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践行“三严三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2015年11月11日,根据大通县纪委、大通县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大通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启动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整治法院干警执法不严,办案不公、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专项整治活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整治的事项为1、对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决策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率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2、不认真履行职责,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有风险的案件不愿意办。3、院领导对分管的部门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对分管部门出现的工作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的行为,放任不管、不依法监管、监管不力等问题。4、排查是否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精神萎靡不振、消极怠工、不思进取、对当事人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扎实推进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在这次专项整治中对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提升司法服务效能,切实转变干部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