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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案例谈“深入”做好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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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2-02 16:05:09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1月16日,我庭室审判员马生祥接收到一件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原告是一名农民工货车司机,他诉称“被告是一家经营加气块的公司,我是该公司的运输户,双方签订有效的协议,双方约定2015年4月份的运输费在6月份按照现金80%给予结算,5月份的运输费在7月份结算。但被告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原告80%的运输费,直至今日。起初我要运输费时被告还接电话,但总是一推再推,到如今我给被告打电话时被告连电话也不接。我跟被告签订的《加气块车辆运输协议书》还约定‘甲方在合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添加车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甲方的运输工作’,但甲方没经乙方允许私自添加车辆,添加车辆后导致我拉不上活,处于停运状态,鉴于这种状况,我找被告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全部运输费用后我退出运输经营,被告当时满口答应,但就是没有兑现,直到今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运输费31385.93元。”

初步分析这个案件,原告身份是名农民工,案件标的额也不小,恐难达成调解协议。审阅了双方的证据材料之后,审判员准备主持调解,但被告方的法定代表人一直不到庭,本案审判工作进入无法进行的僵持状态,调解工作更是无法进行。审判员从农民工权益和公司形象及利益的角度再三劝说被告方,被告方法定代表人终于平复了心情,委派了委托代理人前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方承认确实存在拖欠原告运输费的事实,但以公司无款为由要求将给付时间推迟到年底。审判员进而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并提出调解建议,双方当事人欣然同意。最终,本案以“被告给付原告运输费31385.93元,于2016年7月31日前付清”结案。

从这件案件我看到,要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必须不忘“深入”两个字,如何做到这二字,就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一、不管案件难易复杂程度,都有调解的希望。二、案件调解进程可能不会一帆风顺,要循序渐进,谆谆善诱。三、充分了解案件当事人,把握调解技巧,选好调解角度。

在庭室工作的这两年来,我跟着审判员遇到过很多矛盾看似复杂而最终被审判员巧妙化解的案件,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审判员调解工作做的“深入”,即使有些案件最终被判决了,但是我相信之前的调解工作给予了当事人很大的教训,很大程度上真正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案件服判息诉率大大提升。
责任编辑:余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