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研讨 > 调研成果
让老百姓在“打官司”中学法懂法
分享到:
作者:马昕雨  发布时间:2016-05-13 11:18:22 打印 字号: | |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问题逐步凸显出来,法治现代化的脚步滞后于社会、经济领域的现代化。就此,笔者从一名法院工作者的角度,谈谈法院如何为我国法治建设加油助力。

    我们知道,我国当代的法治现代化有着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的特点。先进的法律思想观念被社会接受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普通老百姓,甚至一些干部中,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仍然相当艰难,群众仍然愿意用传统古老的方式解决相互间的纠纷,老百姓期待清官为自己做主,官员把法律看成是对付老百姓的工具,以权代法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基于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这种特点,作为基层法院,更应该担当起为民普法的责任。

    由于大通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收到的都是第一审的纠纷案件,可以说是最接地气的法院,当法院每收到一起案件,就多了一分给当事人普法的机会。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是农牧民,很多人甚至不识字,当他们战战兢兢把诉状递交到法院的立案窗口的时候,满脸写满了困惑和期待,困惑的是“我的诉状写的对不对,我的起诉是否合规合理”,期待的是“里面的法院工作人员能否给我耐心地解释”。所以我们有义务在这个时候将当事人的困惑予以耐心解答,交代给当事人他的权力和义务,而不是机械地将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塞给迷茫的当事人。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常常有当事人来询问各种问题,作为法院工作者,我们应该耐心解答,顺势将法律常识输导给当事人,若当事人的问题不在法院职能范围或者我们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我们也应该向当事人指明去处,而不是抱起一副冷、推、横的态度让当事人感觉到无助甚至愤怒。

    最后,在案子审理完结之后,务必要认真做好释法解疑工作。无论法官的案子判得有多么合理,但如若当事人没有明白其判决的依据,将大大提高案件的上诉率。所以做好释法解疑工作至关重要,它不仅提高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更重要的是让当事人在“官司”中学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帮助老百姓法律意识的形成有着莫大的推动作用,从而对我国法治现代化发挥了细微却重大的作用。

    任何成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思想意识层面的进步更是缓慢,作为最接地气的基层人民法院,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我国的法治现代化贡献力量,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之意,也是法院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

责任编辑: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