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本次案款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会后大通县法院组织本院院长、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执行局全体干警以及财务部门有关人员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清理方案,有序的展开了执行案款清理工作。
2016年5月16日,大通县人民法院与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联系会议,会上对法院安排部署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沟通并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法院副院长王吉祥同志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沈生辉同志担任组长,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徐卫国同志担任副组长,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共同完成这一重大任务。
县法院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做为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第一枪,必须要按时、规范的完成此次工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