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大通县法院少年庭法官沈晓燕被当选为大通县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席(兼)。这是大通县法院法官首次当选该职务。
近年来,大通县妇联依法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加强与大通县法院工作联动,将妇联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着重加强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此次,女法官当选妇女联合会兼任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席,是切实强化妇女工作与法治化无缝对接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妇女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积极的司法保障。
同时,大通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抓好妇女儿童案件的审理工作,通过改进审判方式,转变服务理念,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大司法救助等一系列举措,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在此次会议上被授予“支持妇女儿童先进单位”“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点”两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