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通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徐某某在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南路美乐美KTV二楼包间中,与朋友玩耍时,将张某某放在包间沙发上的女士挎包内的5300元现金盗窃后逃离现场。
承办人经审查决定开庭审理此案,庭前多次联系被告人徐某某,但被告人徐某某拒不到庭。到其住处寻找无果,法院决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逮捕被告人徐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