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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三起三落,农民工终讨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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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祁敬芳  发布时间:2016-07-22 10:27:0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通县人民以调解审结九起原告不同、被告相同的劳务合同系列纠纷案。2014年,原告何某某等九人受雇于被告到大通县某职业技术学校从事劳务工作,被告承诺每月付清劳务工资。后原告按时完成劳务工作,被告却拖欠上述九位原告劳务工资共计36000多元至今。

        看似案情简单、标的额不大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实则经过三番两次的起诉与审理才得以顺利审结。因原告九人系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前两次均告错被告,后经庭审释明后自动撤诉。第三次起诉时对应当起诉的被告又没有起诉,经法庭引导和释明,原告申请追加了被告,将大通县某职业技术学校、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苟某某列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诉讼主体明确后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苟某某当庭承认拖欠原告等人劳务工资,但却以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亏损为由拒绝给付劳务工资。办案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原告与四方被告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愿意与被告苟某某共同偿付上述九位农民工劳务工资36000元,并承诺将于半个月之内一次性给付清。

        得到这样的处理结果后,原告等人感激不尽,虽然大家的劳务工资小到一千、大到五六千不等,但对农民工来说,一分一厘都是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在近两年时间的追讨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曲曲折折,如今总算得到了满意结果,内心经不住对办案法官的万般感激。

责任编辑: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