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3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了《中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杜云、邹永才违纪问题的通报》。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从这两起违纪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会议要求,全院上下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要开展自我检查,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整改部门及个人存在的不足,特别是遵守办案纪律,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牢记宗旨树立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二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四讲四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决杜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三要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全体党员干部做到自爱、自省、自重、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