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文书送达是审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必不可少的程序。但是随着民商事案件的增多,“送达难”已经成为“执行难”后的又一个困扰各级法院的难题,其已经成为基层法院提高审判效率的一大瓶颈。
送达难,究竟有多难?送达难,究竟什么原因导致了送达难?随着工作的深入,大家发现送达不仅仅只是法院的工作职责,更是一道社会管理综合题。文书送达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必不可少的程序。但是随着民商事案件的增多,“送达难”已经成为困扰许多基层法院的难题。
长宁法庭作为大通县人民法院的四个派出法庭之一,其辖区位于宁张公路18公里处,其送达难问题在各法庭中是最突出的。据初步统计,在该法庭立案的民、商事案件中,大概只有65%左右的案件能够一次送达成功,大约20%的案件可能在送达三至四次,而有15%的案件会成为送达的老大难问题。
7月18日中午14时许,长宁法庭的两名法官又一次轻车熟路地来到当事人蔚某某的家中进行送达,这已是受理该案后四个月内第十二次送达。
工作人员找到蔚某某的邻居询问蔚某某的去向,几个人都说不知道。为了找到当事人,大家是早上去堵、晚上去截、去过他的地、找过他的厂,什么办法都试过了。第三次的时候,运气不错堵住了当事人的妻子,没想到她在答应了一起回法庭后,半路以取东西为由开车跑了,我们因为道路不熟被甩掉了。第七次的时候,我们再次堵住了当事人的妻子,她大约也是有一些理亏,主动签收了起诉状及相关法律文书,并表示一定会配合诉讼,但此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她。从此后,家里只有老人和孩子,目光忧伤地看着我们。但是,原告却不能接受无法送达的事实,每月都要与我们发生几次争吵,并且多次提出要追究办案人的责任。这是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这个民事案件证据齐全,标的清楚,当事人明确。就这个简单的案子送达都如此地难,更别提其他一些案子了,可是不送达就不能开庭。大家算了一笔账:蔚某某的案子立案以来已经进行了12次送达,目前已经出动了警车12辆(次)、警力20人(次)、法院工作人员35人(次),花费的时间成本更是难以计算。
送达难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民事诉讼中,送达的客体主要是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副本、答辩状、传票、通知、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支付令、上诉状等等。因此。送达贯穿于案件审理过程的始终,一个案件送达次数最少也有两次,多的则可能达到十几次甚至数十次。送达难已经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到了执行环节,法院仍然需要对被执行人进行送达。虽然在执行环节大部分被告的住址已经明确,但是很多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而变更住址,一些被执行的公司法人变更经营地点后也未到工商部门备案,法院去送达时常常找不到被执行人。一些通过公告送达的案件,常常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审判的,这就使执行文书送达时同样面临找不到当事人的困境。
送达难并不是个别现象,其已经成为困扰许多基层法院的难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频繁,民商案件大量增多,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遇到了各种送达困难。送达难已经成为执行难后的又一个困扰各级法院的难题,成为基层法院提高审判效率的一大瓶颈。
送达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始和基石,如果没有好的开头如何有好的结果。现在反靠法院一家解决这一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与公安、民政、等机构多部门联合执法,一方面拓宽法院送达的渠道和方法,其次冶可以增强法院执法的力度和影响力。总之,涌现出大量当事人采取逃避,藏匿等方式处理诉讼中的问题,应当新形势下所带来的新挑战,如应对恰当法院的工作才能上到一个新台阶,如不能很好地应对,那么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又会受到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