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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侧翻酿事故 单方责任被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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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文慧  发布时间:2016-09-27 10:52: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通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魏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魏某某自营一辆西宁至大通的大型普通客车,此车挂靠在大通县客运公司。2016年1月11日,正是寒冬腊月时节,又是一个早班,连续几日下雪,路面还有不少积雪,6时20分许,魏某某驾驶自家客车已从大通县至西宁市途中,虽是早班车,但车里有不少乘客,还有的要赶着去上班,魏某某加快速度往前行驶,当行至宁张公路20公里加300米处时,因路面积雪车辆侧滑失控,驶出公路西侧碰撞至路边路灯及路标牌处后侧翻,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乘车人胡某某当场死亡,其余二十四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经认定魏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魏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夜间或雨雪天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魏某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各被害人与魏某某、客运公司、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正所谓,文明礼让安全在,瞬间麻痹事故来,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从此案中汲取教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增强生命、健康第一的责任意识,谨慎行驶,维护好道路安全秩序,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

责任编辑: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