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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强化执行功能,确保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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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生祥  发布时间:2016-11-21 10:36:50 打印 字号: | |

申请人陈某某等7人与被执行人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7案, 大通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各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张某某所欠申请人陈某某等7人的款项分二次给付清。第一次履行期限到期后,被执行人张某某没有按期履行生效的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陈某某等7人向大通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经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某对其中5人的案款给付清,对申请人陈某某等2人的案款履行了一部分,未履行的部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后因张某某没有按期履行和解协议,法院恢复执行后开始执行,此时被执行人张某某对申请人陈某某等7人的第二次应履行义务的期限也即将到期,为了不浪费执行资源,执行人员多次给被执行人张某某做工作,让其履行已恢复案件的案款的同时,将即将到期的案款也一并提前履行,减少累诉,被执行人张某某按照执行人员的要求,将全部案款262 500元一次性按照约定的期限交到法院,在法院等候领取案款的申请人陈某某等7人心情非常激动,给法院执行局送上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

责任编辑: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