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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 充分运用查控手段,保证案件及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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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生祥  发布时间:2016-11-21 10:38:20 打印 字号: | |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冯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冯某某、王某某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张某某向大通法院申请要求执行,法院受理此案后,在给被执行人冯某某、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的同时,立即对冯某某、王某某的财产进行查控,经查,被执行人冯某某在河南省濮阳市某银行有存款后,及时进行了冻结,之后被执行人冯某某、王某某在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执行人员不远万里,到河南省濮阳市将应执行的案款扣划到法院,当通知申请人张某某领取案款时,张某某非常感激,向法院送来了写有“执法为民、彰显公正”的一面锦旗。

责任编辑: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