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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关系”考取驾照为幌子行骗万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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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燕  发布时间:2016-11-21 10:41: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5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刘某某编造其姐夫在西宁市车管所工作,自己可以疏通关系帮别人通过驾照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虚假事实,先后骗取被害人索某某现金3800元、马某某现金3500元、昝某某现金2200元、张某某现金700元,共骗得现金合计10200元。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虚构自己有能力疏通关系通过驾照考试,骗取四名被害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这起真实的案例告诫广大群众,考取驾照要通过正规考试依法取得,花钱考驾照不靠谱。

责任编辑: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