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QQ群传播淫秽物品 管理员被判刑
分享到:
作者:马媛  发布时间:2016-12-08 09:06:41 打印 字号: | |

        随着各类社交工具的兴起和流行, QQ、微信等社交软件已成为日常生活中人们联络感情、互通信息的重要工具。但是,这些社交工具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容易沦为滋生犯罪的温床,成为犯罪嫌疑人危害社会、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犯罪工具,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QQ群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案件。

        2015年8月,被告人徐某某加入并管理昵称为“帅哥视频展示群”的QQ群,群内大肆传播淫秽、色情图片及视频,经西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该群内所传播的77部图片、视频属淫秽物品。被告人徐某某作为利用互联网所建立的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的管理者,群成员达1277人,群内传播淫秽视频、图片、文档共77件。大通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传播淫秽视频等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被告人徐某某如实供述犯罪,有悔罪表现,对其可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即时通讯软件随网络技术的发展而日新月异,QQ群的多功能发展,使用户可以利用QQ群传播、共享各类信息,从而引发了犯罪的可能。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传播正能量、分享好信息应当是我们使用社交工具的目的和原则。文明上网,要从自身做起,我们应当自觉养成上网的良好行为习惯,争做网络文明的宣传员、示范员,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