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马某(男)与童某(女)系前男女朋友关系,但分手后二人一直保持联系。2016年6月16日,被告人马某接到童某电话,从童某语气中马某怀疑童某与其现男友周某发生了打架,遂从家中携带一把菜刀前往童某住处,为了避免发生争执,童某劝阻马某回家。被告人马某在回家途中与周某相遇并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马某拿出随身携带的菜刀将周某右手砍伤。经鉴定,被害人周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大通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不能正确处理与他人间的纠纷,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亲情、友情、爱情,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产生的不同的情感方式。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情感才使人们的精神生活、感情世界变得丰富多彩。在日常生活中,当因人们亲情、友情、爱情发生矛盾纠纷的时候,如果没有正确处理这些问题,就可能引发纠葛,给自身、家庭带来极大的伤痛。因此,我们应当正确处理情感问题,避免矛盾的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