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月25日中午,大通法院法警大队接到院领导出警指令,要求立马组织警力前往东峡镇衙门庄法庭处置一起离婚纠纷“家庭暴力”事件。法警大队接到指令后,顾不上吃午饭,迅速组织警力前往事发地点处置。
2017年元月25日,大通县法院主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长接到衙门庄法庭电话原告沙某某(女方)经常在外打工,不愿回男方家,又向男方提出离婚,对此男方及其家人难以接受异常激动,扬言要把女方弄死。对此院领导果断指令法警大队前往处置。法警大队到达现场后首先控制住被告马某某及其父母,然后再做其他人的思想工作,告知其参与抢人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积极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将被告人及其家人控制住,法警大队一路护送原告沙某某离开法庭安全返回其住处,避免了一起可能因婚姻纠纷而引发的家庭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