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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张胆行窃 三被告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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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玉芳  发布时间:2017-02-27 10:55: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判处一起盗窃案,三被告人竟然大白天在移动公司门口盗走一辆两轮摩托车,此案经法院审理,三被告人被法院判处刑罚。

        2016年10月19日13时50分许,被告人冶某某、韩某某、冶某甲预谋后,由被告人韩某某驾驶红色现代瑞纳轿车载乘被告人冶某某、冶某甲从本县桥头镇至城关镇盗窃摩托车。期间,被告人韩某某、冶某某在城关镇移动公司门口看到一辆未拨钥匙的红色两轮摩托车后,趁车主不在现场,被告人韩某某驾驶摩托车逃离停放现场。后被告人冶某某、韩某某、冶某甲三人商议,盗取摩托车归被告人冶某某所有,被告人冶某某向被告人韩某某、冶某甲支付现金300元。经鉴定,被盗两轮摩托车价值2760元。案发后,被盗车辆被依法追缴发还被害人。

        小偷白天盗窃固然胆大,但车主也太过粗心大意。如果不把钥匙放在车上,是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会丢失,也少了一个让小偷行凶的机会?

责任编辑:宋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