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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解纠纷 邻里邻居增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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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炳德  发布时间:2017-03-14 10:21: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来到本县桥头镇新城村,巡回审理原告苏某诉被告贺某、李某人身伤损害赔偿案。经法官主持调解两名被告赔偿原告苏某各项经济损失8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6年10月5日,因当事人双方父母争吵一事,被告贺某、李某找原告苏某理论。双方言语不和,贺某、李某逐打苏某,造成苏某轻伤,案经新城派出所、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且情绪激动,最终诉至法院。办案法官考虑此案当事人处理纠纷的方式在当地存在普遍现象,为实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让更多的村民接受法制教育,法官开庭现场选在村委会。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并当庭调解,经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该案调解成功。

        当地村民感叹道;这不仅仅是法院开庭,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我们知道了,啥事情都不能冲动行事,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谭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