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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网上交易为幌子 诈骗万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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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燕  发布时间:2017-03-16 17:50:28 打印 字号: | |

        随着网络的普及,通过网上交易被骗的事件多有发生。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6年6月1日,被告人王某在“平乡童车批发2群”QQ群内发布出售童车的网页链接,被害人马某在看到该网页链接后与被告人王某取得联系,欲从被告人王某处购买一批童车,被告人王某以先付货款后发货为由要求被害人马某汇款,随后被害人马某将货款11274元汇往被告人王某所持有的农业银行卡,被告人王某收到被害人马某汇来的11274元货款后并未发货,而将被害人马某从其QQ及手机通讯录中拉黑。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交易,以先付货款后发货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此广大群众须谨记:网上交易有风险,网上交易须谨慎。

责任编辑:谭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