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来到本县桥头镇新城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成功调解使行动不便的老人,老有所养。
今年年迈八旬的伊老太孤身一人,年老多病又无经济来源,需要子女的细心照顾,老人的四个儿子原本商议决定由二儿子赡养,他却以在外打工没有时间照顾老人等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经村委会多次调解都无果,其他三个儿子为此意见较大,认为作为儿子应该平等履行赡养义务,逐引发了兄子之间的矛盾和家庭不和。无奈之下,老人一纸诉状将四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此案是家庭内部矛盾引发,加之老人年纪较大,行动不方便,且住所距离法庭较远,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老人家中上门巡回调解此案。在调解中,承办法官对老人的四个儿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析法于理,通过法官的细心教育和真情劝导,老人的四个儿子,特别是二儿子幡然悔悟,均表示好好协商,共同赡养好自己的老母亲,伊老太与四个儿子当场达成协议,至此,一件赡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