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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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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瓦世英  发布时间:2017-04-27 10:28:13 打印 字号: |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属七个基层法院之一,也是西宁中院下属唯一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法院。地处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路45号。

        大通县法院业务辖区总面积3090平方公里辖9镇11乡,20个社区,289个村。总人口45.5万人,有汉、回、土、藏等27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2.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8.8%。

        大通县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综合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内设法警大队)机构10个,派出长宁、衙门庄、塔尔湾、城关4个人民法庭。人员总编制109人,在职正式干警94名,审判人员45名,书记员30名,法警8名,司法行政人员11名。其中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的5名,本科文化程度的73名,大专以下文化程度的16名;少数民族干警50名,党员59名;干警平均年龄41岁。

        长期以来,大通县人民法院狠抓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创新,审判工作逐年上水平,各项建设不断呈现新局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全国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并确定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联系点法院”和 “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责任编辑:瓦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