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大通法院审理首例骗取医疗基金诈骗案
分享到:
作者:李文慧  发布时间:2017-04-27 17:37: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马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马某某现年27岁,家住大通县塔尔镇下旧庄村,小时候因右腿受伤未及时医治,后病情严重到西宁市二医院医治,医生建议专诊去陕西省人民医院医治,但因家庭经济困难,竟打起医疗费的歪主意。2013年1月,马某某冒用其表兄身份信息,持变造的身份证转诊至陕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骗取大通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统筹基金17119.62元。2017年1月18日,马某某表兄去派出所办理身份信息相关手续时,才发现此事。案发后马某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退赔赃款,交纳罚金,认罪悔罪,系初犯,因治病急需而诈骗,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谭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