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西宁中院张守东副院长及四区二县刑事审判法官到大通法院进行调研、交流、指导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
调研组首先,观摩了庭审,后召开座谈会,对审理的二起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工作需加强和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指导。
张院长要求,刑事审判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学习领会透,充分认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义,准确把握改革精神,有效抓好发挥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裁判的实体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