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缠某和苗某将一面写有“强化执行力彰显司法公正,惩治失信人维护群众权益”的锦旗送到大通县人民法院,感谢法院为其执行回11.63万余元买卖合同款。
2011年6月1日,缠某所属的汽车由索某使用,双方口头约定,索某支付缠某车辆折价款16万元。后经缠某多次索要索某支付了4.5万元,剩余的车价款一直未予支付,无奈之下,缠某将索某诉至我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索某支付缠某合同款共计16万余元。
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方打听、寻找索某下落,但一直杳无音讯,该执行案件一直无法进展。后经执行干警多次开展工作,对该案给予了高度重视,经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索某,执行干警决定深夜去索某家中执行,索某态度强硬,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承办法官决定对索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听到要实施拘留索某态度开始转变,并向承办法官承诺三天后一定交来案款。
拘留三日后,索某如期交来案款,申请执行人缠某、苗某顺利拿到案款,至此,收到全部案款的缠某、苗某激动异常,遂出现开头送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