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原告黄某在李某的工厂从事油漆工作,工作完工后经过结算,被告李某拖欠原告的工资1万余元。此后,原告黄某多次讨要无果,黄某无奈只好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和利息。
案件受理后,我院长宁法庭迅速启动了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经过多方联系,以最短的时间动员被告李某积极出庭应诉,并在庭审调解中耐心讲解拖欠工资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被告李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被告及时履行了义务,自此该案随案执结。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需要拓展讨薪渠道,更需要以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以及不断完善各项保障制度,综合发力,多管齐下,农民工被欠薪的顽疾才能早日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