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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三项措施”强化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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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亚峰  发布时间:2017-11-07 11:12:20 打印 字号: | |

        大通法院以做好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为契机,着力强化"三项措施",夯实安保工作,确保了法院审判及各项工作安全开展。 一是加强安保设施投入,及时交换了老旧安检门,对现有X光机、手持金属探测仪、监控系统、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维护定期检查,确保安检设备正常作用。

        二是进一步着重做好安检工作。在立案大厅、办公楼内由法警进行查验身份、安检检查、登记通报等工作。充分使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仪和存包柜等安检设备,做到"三个一律",即进院当事人及旁听人员一律将包寄存、入院入庭人员一律要进行安检、凡金属制品等违禁物一律不准带入。

        三是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反应。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领导,处置力量,应急反应"三落实"。并重点加强案件的风险评估与分析研判,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充分做好相关准备,认真研究对策与制定预案,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力争把各类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宋晓芳